国际在线消息:近日,为统筹做好自然资源“强保障、优配置、优服务”工作,助推经济2022年“开门稳”“开门红”,经宁波市政府同意,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统筹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加快项目落地、发挥激励作用、拓展用地空间、要素保障提质增效四个方面,提出十项针对性措施,全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助推扩大有效投资,确保经济高开稳走。
创新项目选址预审办法 解决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缺乏上位规划依据问题
《意见》指出,允许宁波市“三调”调查为建设用地又难以恢复原状的,暂按永农调出进行用地预审;确需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且已列入十四五规划的,经市政府同意纳入在编国土空间规划或相应法定规划,可作为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
鼓励项目提高层级合理选址 争取使用国家计划指标和统筹补充耕地指标
《意见》指出,宁波市内凡申请省统筹补充耕地的,市配套补充耕地指标10%;提供历史围填海可处置面积10万亩以上,项目和产业平台在历史围填海可处置区域内落地的,按照省定标准上浮10%给予计划指标奖励。
提前预支计划指标和规划额度 确保急需建设项目用地提前获批
2022年,安排宁波市统筹计划指标9500亩,按季度预支;1月15日前,预安排区县市计划指标5400亩;使用市统筹计划指标的项目,同步全额配套规划指标使用额度。
统筹调配补充耕地指标 确保市以上重点项目顺利获批
《意见》指出,补充耕地指标优先保障市以上重点项目,仍有缺口的可申请在市域范围内统筹调配周转。其中,疫情防控实施过一级响应的区县市,自响应之日起1年内免缴保证金。
继续实施增存挂钩机制 足额争取计划指标
宁波市将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超额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10%以上,奖励计划指标100亩、补充耕地指标50亩,近三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面积达到2000亩以上(含),上浮10%;对未发生新增违法行为(重点指耕地、永农)以及无督察反馈问题的区县(市),实施计划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双百”奖励。
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 进一步拓宽用地空间
2022年,宁波市确保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1万亩,盘活存量土地1.6万亩。其中,两项任务均超额完成20%以上的区县市,优先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通过采取撤销批文、盘活核销等办法处置“批而未供”土地的,按处置面积的50%奖励计划指标。
提高土地市场调控能力 扩大土地储备范围
2022年,宁波市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6万亩以上,计划做地8万亩以上。
开展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试点 解决全市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问题
宁波市将建立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示范片区赛马机制,并对年内整治成效突出的区县(市)给予一定的计划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奖励
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确保要素保障提质增效
《意见》指出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允许容缺受理;建立林地许可预审机制;全力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矿产资源需求;优化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办法,有序推动“带规划设计方案”出让和“工业标准地”出让。
深化“三服务”活动 促进项目用地保障
宁波市将建立局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制度和重大项目用地报批通报制度,开展2022年重大项目用地报批集中攻坚指导服务;继续实行重大项目服务专班保障制度,落实重大项目用地报批挂图作战;通过科学选址、强化统筹、节约集约、优化服务,有效促进规划过渡期项目加快落地,积极发挥计划、额度和占补指标激励作用,有利于拓展新增建设用地空间,确保要素保障提质增效。(文 张艺琼 陈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