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近期,为进一步提高部门单位财政支出整体预算绩效,提升管理效率和行政效能,根据济南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扩围提质深化年”的要求,济南市莱芜区财政局印发了《济南市莱芜区区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通知。《暂行办法》作为全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部署,《暂行办法》印发标志着莱芜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新时代和改革,持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2019年,莱芜区选择四个部门开展了区级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试点;2020年,选择30个区级部门开展了区级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试点;2021年,举办两期预算绩效管理培训班,安排布置了“2021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和2020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管理”,从建立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体系入手,将部门使用各类资金所应达到的效果,通过部门整体与政策、项目绩效的有效衔接,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 、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多个维度,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各部门整体预算绩效水平。
莱芜区还选取区文旅局开展了部门整体财政重点评价试点,确保莱芜区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莱芜区通过开展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调动部门加强整体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观能动性,强化部门主体责任,督促和推动部门单位聚集核心业务,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建立标准化整体预算绩效指标管理体系,着力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并不断向纵深挺进。“花钱必问效”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文 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