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职员酒后为朋友做P2P网贷担保人,事后莫名背上9万元的债务,讨债公司炮轰式的追债境遇下,该银行职员面临着家人被骚扰、个人征信受损、工作受影响的困境。最终该银行职员自掏腰包垫付了9万元的还贷额,可再去找朋友赔偿损失时,人已联系不上。”近日,阜阳市烟草局举办了信用卡诈骗及违规民间借贷等金融类相关案件警示教育大会。市局邀请了两位银行从业人员,他们用鲜活生动的案例警示我们要注意“方寸间的陷阱”,谨慎民间借贷和投资。
以案为鉴,要明辨。有人嗜赌成瘾,网络借贷后背负巨额利息;有人投掷千金于股票中,结果股票暴跌,亏本难收;有人游走法律边缘,利用信用卡套现,掉进无底深渊……细数一件件真实案例,需要我们以事为镜,警钟常敲。要明辨民间贷款资质无保证、营利无保障、流动性不确定;要知晓投资需谨慎,投资回报越大,风险就越高;要懂得信用卡套现、伪造、盗用、逾期不还是违法违规的。
以案明纪,要知法。无论是作为金融诈骗者还是被骗者,他们掉进诈骗的漩涡难以脱身,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法律意识淡薄。譬如如若上述银行职员能够知悉《民法典》第686条中“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他就不会轻易做担保人了;如若信用卡诈骗人员了解《刑法》第177条、196条中关于信用卡诈骗及伪造信用卡的刑法处罚款项,那么涉嫌信用卡诈骗的人就不会轻易知法犯法了。
以案促改,要克己。“犯罪离我们很远,不用学习”“信用卡逾期没事,大不了补利息”“金银保价,投资风险小利润大”……这些错误的认知让有些人触碰法律底线、无节制网络借贷、非理性投资金融产品,最终伤人伤己。所以在面对金融暴利下,要克己自律,遵纪守法;对于超前消费,要量入为出,适度适量;对于自身不良嗜好,要汲取教训,以案促改。
我们在谨防被诈骗的同时,切勿掉进成为诈骗者的陷阱中,通过此次警示大会我们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认真反思,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文:郭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