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为推进城市市容市貌环境整治,着力解决环卫设施影响市容问题,规范环卫设施管理,近日,江西省决定在全省开展环卫设施清洁行动。
此次清洁行动主要清洁对象为环卫车辆(含吸尘、机扫、洒水、雾炮车、清扫三轮车,垃圾转运和吸粪车辆等)、垃圾收集桶(亭)、垃圾中转站、公厕等相关环卫设施,通过冲洗、擦拭、修补、翻新、更换等清洁维护措施,达到环卫设施干净、整洁的目标。
对此,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执法监督局提出4个方面的清洁要求。
环卫车辆:车辆外观无残缺、无破损、无锈蚀等,车辆密闭性保持良好;作业完毕后,需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洁,车身和车轮无泥尘、无垃圾、无污垢,车辆外观整洁美观;车辆车牌号码,车辆所属单位(公司)名称和编号等基本信息应当清晰完整。
垃圾收集桶(亭):无破损、无残缺、无锈蚀、无污垢,封闭性完好;收集桶(亭)周围无散落、无存留垃圾和污水;收集桶(亭)内垃圾不满溢、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运后要立即对桶(亭)及地面进行冲洗,外观干净整洁;收集桶要按规定张贴垃圾四分法分类标识并保持清晰完整。
垃圾中转站:站内垃圾要日产日清,不得站内堆积,避免二次污染;作业完成后,要对站内地面、地坑、墙壁进行冲洗,确保站内设施干净整洁,地面无撒落垃圾、无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无明显异味;墙壁、窗户应无积尘、蛛网;站内基本无蝇;站外道路硬化完好,车辆进出有序。
公共厕所:厕内门窗、墙壁、天花板等设施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画,墙面光洁;地面整洁,无残留水迹、无污渍、无烟蒂、无垃圾;厕外标志标识清晰整洁,坡道、台阶、扶手无破损,厕所周围无垃圾、无乱堆放、不满溢、无恶臭、无蝇蛆。
据介绍,此次清洁行动分3个步骤实施:9月-10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地城市管理局以问题为导向,压马路式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单,限时完成,1个月见成效、2个月大变样;10月-11月为暗访督促阶段,各设区市城市管理局要对照清洁要求,采取实地暗访等方式,督促指导所辖县(区)环卫设施清洁工作,并进行月度通报;12月以后为长效提升阶段,持续巩固清洁行动成果,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将环卫设施保洁责任到人,明确巡查人员,定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抄告,及时督促,确保环卫设施持续保持干净整洁。(文 王纪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