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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开发区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2019-09-20 17:58:15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编辑:葛宁远

  国际在线消息:9月19日,江西省发改委召开了 《江西省开发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江西省发改委主任张和平介绍了《条例》的有关情况。据了解,江西省是全国第四个出台开发区条例的省份,《条例》将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开发区管理机构依法履行编制实施相关规划、招商引资、促进创新创业、投资项目审核备案、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服务企业等七个方面的具体职责。在此基础上,《条例》明确,根据开发区需求和承接能力,赋予开发区管理机构相应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权限;相关执法部门可以委托开发区管理机构行使相应的行政执法权,经批准开发区可以整合设立综合执法机构,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同时,《条例》从多个方面鼓励和支持开发区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在运行机制上,鼓励建立“管委会+平台公司”等市场化运行和管理模式;鼓励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开发区投融资体制、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和运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江西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对于加快开发区的提速进位、提质增效、提档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 曾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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