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讯 (记者 廖雪梅)重庆日报记者6月5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市财政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启动2017年度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申报。6月18日前,企业须将书面申请报告和《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申请表》等材料报到当地国税和财政部门。
市财政局相关人士介绍,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企业重大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重庆2016年出台了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实施细则。今年5月,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科委、市国税局公布了2017年度重庆市重大新产品356项,涵盖汽车摩托车、材料、电子信息、化工、机械装备、消费品、医药7个行业。
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的标准为,重大新产品评定的次年,按重大新产品评定当年上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补助;第二年,按重大新产品年上缴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补助。对具有发明专利的重大新产品,第三年再按重大新产品年上缴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补助。此外,企业开发的重大新产品,每项补贴不超过2000万元;每年度单户企业如果有多项重大新产品,补贴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后有哪些审核流程?市财政局人士介绍,国税部门先审核申报企业对应补助年度有无偷逃税、出口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以及增值税入库情况后,再由财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按财政体制,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由区县全部承担的,区县财政为终审部门;市和区县两级共担的,区县财政为初审部门,不管是终审还是初审,区县财政都要将审核结果分别在9月30日前、7月20日前报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