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赵博 通讯员 陈秀宇 文笑梅):为切实保证扶贫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规范性,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党的十九大以来,山东省沂水县许家湖镇制定扶贫资金监管的制度、措施、办法,切实用活扶贫资金,助力企业发展。
专款专用,严格程序。许家湖镇严格实行扶贫资金专账管理,涉及扶贫项目建设的村(社区)每村开设一个“扶贫产业资金账本”,对扶贫产业专项资金进行专账登记,专款专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严格报账资料审核,成立由镇牵头领导任组长,扶贫办、财政所、经管站、审计所相关业务人员任成员的扶贫项目验收小组,对于完工的项目,及时组织验收,所有报账凭证必须由镇主要领导签字后进行报账。
及时公示,强化监督。许家湖镇健全和完善扶贫项目公示制度,将财政扶贫资金总量、来源、性质、用途、有关扶贫政策及时在村内政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跟踪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确保扶贫资金充分惠及扶贫对象。
明确职责,严肃追责。许家湖镇明确了镇扶贫办、财政所、经管站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职责,确保账目处理符合流程,扶贫资金使用安全。制定下发《许家湖镇扶贫产业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对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截留、挤占、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