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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沂水县院东头镇:行有准则 赶有方向

2018-04-24 11:57:29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编辑:李玥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赵博 通讯员 黄宝坤):为提高扶贫工作实力,不断加强全镇村级扶贫协理员队伍建设,增强扶贫协理员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推动各项扶贫工作高效运转,山东省沂水县院东头镇制定下发了《院东头镇村级扶贫协理员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管理办法和日常考核,使村级扶贫协理员队伍行有准则,赶有方向。

  明确工作职责。扶贫协理员在镇扶贫办的领导下,负责全村扶贫日常工作,接受上级扶贫部门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及时向村“两委”提出扶贫脱贫工作建议,熟练掌握、精准落实扶贫有关政策。全面掌握村内贫困人口底数,并按贫困人口进退有关规定程序整理归档,严格按照要求全程规范完善村级扶贫档案。及时了解贫困户家庭相关变动变化情况,收集有关问题并及时汇报,配合包村干部、帮扶干部做好结对帮扶工作配合镇扶贫办做好贫困人口的调查、统计、上报及建档立卡工作,按时准确上报相关报表材料。配合镇扶贫办落实脱贫措施与产业项目,确保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

  明确管理办法。村级扶贫协理员由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确需更换的要报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协理员必须专人专职,兼任其他职务的,应首先确保做好扶贫工作。镇扶贫办工作人员以包片的形式,对村级扶贫协理员进行工作培训和业务指导,让协理员熟悉掌握扶贫相关政策和工作流程。实行动态管理机制,镇扶贫办负责对各村(社区)扶贫协理员的管理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发放补贴;对日常工作不称职的,视情节给予告诫、通报、扣除补贴、直至解聘。

  明确日常考核。村级扶贫协理员必须按照镇要求按时参加会议、培训等,迟到、早退、替会、旷会者将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停职、停发补贴,并根据反醒情况决定是否解聘。村级扶贫协理员按照镇扶贫办要求,及时高标准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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