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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设386个申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

新华社2018-08-27 09:26:30

  新华社广州8月26日电(记者詹奕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将于9月1日实施。广东省公安厅26日晚通报称,届时广东省内有386个受理点可申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就近到居住地所属受理点申请办理,20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证件。

  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可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

  广东警方称,如需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相关业务,可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居住证相片回执以及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就近到广东省内各居住地所属受理点申请。

  持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义务教育、就业、卫生、文化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涉及其他方面的9项便利。

  广东省公安厅将在平安南粤网和广东治安户政微信公众号发布全省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业务受理点布设情况表等相关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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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胜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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