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新华社2018-03-23 09:03:49

  新华社上海3月22日电(记者仇逸、潘旭)《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2日公布,其中明确“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三方面改革措施。

  据悉,上海将实行初中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两考合一”,统一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分由630分调整为750分,计分科目、考试形式进一步调整优化。

  全市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从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四方面对学生进行记录评价,并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依据和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主要考查内容。

  上海将优化招生录取办法,整合普通高中现有五种(自荐生、推荐生、零志愿、名额分配、1-15志愿)招生录取方式,调整为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三类;继续优化中职校自主招生办法,推进中本贯通和中高职贯通试点,逐步探索中职校统一招生录取实行招生计划不分区、全市投档录取的办法。

  其中,在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批次,50%至65%的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实行名额分配,其中的70%由市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分配到不选择生源的每所初中学校,并逐步扩大比例;其中的30%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分配到区,区内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初中学校学生都有机会参与分配。

  据悉,上海为确保本次中考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具体改革措施将分步实施。其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从2017年入学的六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改革从2018年入学的六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上海市教委称,此次改革以坚持公平性、提高科学性为价值导向。上海将在年内陆续出台有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初中学生社会实践管理、标准化考场建设等方面的配套文件。各区中小学也将在政策发布一周内组织召开家长会,宣讲解读中考改革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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