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洛阳市园林局获悉,洛阳市国家园林城市的建设、巩固及保护成果受到上级肯定。
2002年,我市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国家园林城市,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评选出的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安全宜人的城市,是国内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
截至2016年年底,我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达7240.02公顷,绿化覆盖率达42.13%,绿地率达34.5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01平方米,形成了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环境优美的园林城市格局。
今年,我市研究确定了九大体系60个重大专项,明确提出“加快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建设,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形成中心城区生态公园、带状绿地和小游园相结合的绿地系统,提升中心城区生态绿化水平。
目前,我市有100余个公园、游园,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0%以上。中心城区街道绿化普及率100%,道路绿化达标率90%以上,园林景观路绿地率40%以上,市区干道绿地率25%以上。到2020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将达12平方米,绿化覆盖率将达45%,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摘自:洛阳晚报(记者 李雨璐 张斌)
来源:洛阳旅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