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文化委等7个部门近日出台《关于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重庆将从资金、业务指导等方面,加大对非国有博物馆的扶持力度,助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
《意见》鼓励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优先发展填补门类空白、区域空白和体现行业特性、区域特点的专题类博物馆,引进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非国有博物馆来渝办馆;鼓励单位或个人利用闲置房产、历史建筑、名人故居、工业遗产以及传统乡土建筑等,作为馆舍开办非国有博物馆;对依托历史建筑、旧址、故居等不可移动文物并以其原状陈列为主的博物馆,申请设立时在展厅面积、藏品数量方面可适当放宽。
在对非国有博物馆的支持上,《意见》将符合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纳入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绩效考核体系,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各区县也将结合自身实际给予资金扶持。另外,将通过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等方式,向通过运行评估的非国有博物馆“购买服务”,并根据所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标准进行评价后支付费用。而公益性非国有博物馆在水、电、气方面,还可以经申请批准执行当地居民生活用水、电、气费的价格标准。
《意见》还鼓励非国有博物馆拓宽渠道,增强自身造血能力,支持非国有博物馆依法申请登记为慈善组织,接受社会捐赠、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或发起设立基金会。
据了解,目前重庆市登记备案的非国有博物馆共19家,年平均接待游客约200万人次,成为该市博物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存在非国有博物馆数量不足、内部管理不规范、展陈水平低、运行经费缺乏等问题。同时,为带动非国有博物馆的人气,《意见》要求旅游部门把具备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纳入旅游线路,开展非国有博物馆文化旅游活动;一些非国有博物馆经申请可批准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教育基地。 (伍策 林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