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11月6日电(记者周润健) 天津市政府近日印发《天津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天津市滨海新区将作为推进“证照分离”的改革试点,试点期为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主要解决“先照后证”后市场主体办证难的问题。
根据该方案,直接取消行政审批后改为备案。凡对于监管责任大于审批责任的特定活动管理,采取“宽进严管”措施,直接取消审批后改为备案。
简化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暂时不能取消行政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许可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实行告知承诺制。
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全面梳理、分类处理各类涉企证照事项,大幅度取消、调整和整合企业注册的前后置审批事项。
此外,根据该方案,天津还将大力培育发展行业组织、加强对特定活动行为的市场准入管理、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加快建立审批监管信用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共享。
天津要求,自贸试验区和滨海新区要敢为人先、积极探索,打造“证照分离”改革“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