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法治乡村建设研讨会圆满举办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2-05-15 16:11:56

  5月13日,由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诸暨市法学会、岭北镇党委、岭北镇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法治乡村建设研讨会(新时代“枫桥经验”系列研讨会五)顺利举行。

  开幕式上,中共诸暨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诸暨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吴建人与诸暨市岭北镇党委书记石海斌分别进行致辞。吴建人介绍了岭北镇的乡村治理成果,并结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和乡村治理实践,提出乡村振兴重在治理,有效治理重在法治建设,必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通道。

  石海斌从四个方面介绍了岭北镇建设与发展情况。第一,自治增活力。发展特色农产品产业,助力乡村振兴;成立乡贤理事会,发挥引领作用;建立“帮帮团”,开展志愿服务。第二,法治强保障。制度先行,坚持依法执政;“三个一”管理干部,使干部在法律框架内,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开展工作。第三,德治扬正气。建立“道德银行”,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第四,智治提效率。利用“百事通”,“听百家言、办百家事、通百家心”,使服务更加精准高效。

  会议按照《诸暨市岭北镇法治乡村建设研究报告》发布会和法治乡村建设的路径与方法两个单元展开讨论。

  《诸暨市岭北镇法治乡村建设研究报告》发布会单元由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执行院长丁光飞主持,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院长、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余钊飞作“关于《诸暨市岭北镇法治乡村建设研究报告》说明”的发言。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执行院长汪世荣认为,岭北镇法治乡村建设的研究报告对岭北的工作进行了系统的归纳梳理,是一份全面的、生动鲜活的报告。关于政府该如何推动乡村法治建设,汪世荣从三个方面出发阐述了自己的想法。一是法治宣传,要宣传法律,推动法律的落实,而在这个法律体系当中,重点就是宪法;二是依靠群众,政府充分运用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形成的风俗习惯是尊重社会、尊重生活、尊重人民;三是进一步加强乡村文化建设,在文化建设中,可以通过挖掘有特色的文化产品,与品牌相结合等方式,努力发挥乡村文化的凝聚作用,激发人的创造性,改善社会的精气神。

  杭州师范大学数字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陈京春认为,项目研究成果全面总结了岭北镇“智慧安防”“浙里兴村共富”“百事通”等数字化改革的实践,关于乡镇数字治理的分析论证系统全面,对于进一步推进乡镇数字化改革和智治具有很好的指引意义。关于乡村建设对共同富裕发挥的作用,陈京春认为,第一,要强调数字治理的实质公平,防止数字化改革对弱势群体的负面影响。第二,乡镇的数字治理应适应以县城为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要求和发展趋势。第三,应将乡镇数字治理平台与医疗、保险、社会福利、就业、法律服务等领域跨界融合,开展整体智治。  

  浙江农林大学教授、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会长马永双就《诸暨市岭北镇法治乡村建设研究报告》提出四点心得:第一,法治乡村建设是一项“顶天立地”的工程;第二,法治乡村建设一定要脚踏实地,要解决乡村建设中对于法治的实际需求,并体现法治的保障作用;第三,法治乡村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阵地;第四,法治乡村建设虽在基层,却是一个需要不断攀登的研究高地。

  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王斌通结合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对岭北镇为实现共同富裕的良好做法进行了梳理,并对研究报告进行了评价:第一,通过法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自觉肩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使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与人民群众共同创造高品质生活;第二,岭北镇法治乡村建设中有值得学习借鉴的三点成功经验,即涉农领域制度创新、发挥本地人才资源优势和积极推进数字法治及智慧司法方法;第三,研究报告详细梳理了岭北镇法治乡村建设各方面的亮点做法,总结了岭北镇法治乡村建设的成功经验,特别是课题组关于“岭北镇法治乡村建设的未来展望”具有非常强的现实针对性、操作性和实践性。

  法治乡村建设的路径与方法单元由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曾威主持。浙江外国语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特聘教授沈芳君,安庆师范大学六尺巷和解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邱少晖,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艾围利,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范依畴,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讲师刘辉分别进行了主题发言。

  沈芳君指出,在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的体系当中,法治是基础,其对于乡村法治的研究是非常有意义的。其次,乡村法治建设进程中要思考两个问题,一是针对农村空心化、农民空虚化的现象,需要加强乡村的法治人文环境建设,二是针对乡村该怎样深化“枫桥经验”的问题,强化司法保障是有效的解决措施。最后,关于乡村法治建设的路径对策,要加强组织领导,进行必要的考核,强化支持保障,注重实效。

  邱少晖通过对法治的内涵、法治乡村的路径和方法两方面进行了解读,首先可以从组织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等来理解法治的内涵;其次可以从内而外激发内部力量,通过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等的构建,传统价值的挖掘等方式将内部组织整合起来,探索法治乡村的路径和方法以发挥法治作用。

  范依畴认为,如何实现法治乡村建设,需要从制度构建和人员配备两个层面开展,在制度构建层面,首先是完善乡村法律法规建设,其次是后续的法治宣传宣教;在人员配备层面,一是要提升乡村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二是要加强服务基层法律团队的建设,要扩大队伍规模、提高人员素质、优化工作待遇,并建立法律服务人员考核机制,让广大农民在接受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法治乡村建设的目标。

  刘辉从三个方面谈了对岭北镇法治乡村建设的心得体会:一是从技术和人的关系的角度,借助“百家通”、“帮帮团”等平台将成员进行分组,提供精细化精准对接的服务帮助;二是从规则与习惯的关系的角度,通过正向清单和反向清单落实村规民约,运用道德习俗促进基层治理;三是从干部和群众的关系的角度,通过村干部的综合评价指数,加强村民自治,提升群众体验感和幸福感。(文 孟书源)

编辑:贾晓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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