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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虹 龙溪虎:千年回眸王安石(三)--实施变法 富国强兵

2021-09-07 13:03:54  来源:大江网  编辑:赵滢溪

  北宋中期,积弊千端。朝廷士大夫阶层因循守旧,综合国力日渐衰微。王安石在宋神宗的大力支持下,为改变积贫积弱的国势,与守旧势力几经较量,在艰难中推行新法,史称“熙宁变法”。

  积贫积弱内忧外患

  北宋初年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定,采取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进一步铲除藩镇割据的基础,总体上来说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但北宋的过分集权也带来严重恶果:“三冗两积”。

  冗官、冗兵、冗费“三冗”问题是导致国家积弱的根源。一是冗官问题造成北宋官僚机构庞大、官员众多。北宋之初,为了巩固皇权,加强对地方的统治,将全国州郡划分为十五路,在各路设“漕宪帅仓”四司,分别负责司法、财政、军事和农事四项权力,对地方官权力进行分散,并相互牵制。同时,在中央也进行了权力分散改革,主要是削弱相权,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宰相仅负责行政职能;设立枢密院,负责军权;设置盐铁、户部、度支三司,负责财政大权。这样相权大幅萎缩,形成了宰相主政,枢密主军,三司主财的“三权”分离权力格局。加上科举选拔、恩荫制的实行,使得官僚队伍日益庞大,出现了官多职少且官员俸禄过高的现象,给北宋造成了沉重的财政负担。二是冗兵问题造成了庞大的士兵队伍,但实际效用不高。宋代采取了招募灾民为兵的政策,每年都会大量招收流民和灾民为兵。在宋太祖时期,禁军、厢军加起来一共才四十万人,到了真宗年间激增到了一百万人,大量士兵的增加不但没有增强战斗力,反而加重了国家负担。三是冗费问题导致入不敷出,国库空虚,使国家难以为继。为了维持国家正常运转,北宋政府只有想尽一切办法增加税收,千方百计将负担转嫁到老百姓头上,给民众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负担,直接导致各地农民和士兵起义不断发生,社会动荡不安,北宋国力也就愈来愈弱。

  积贫是指北宋的财政危机,积弱是指北宋的军事危机。由于政府机构重叠,官员兀烂,财政开支庞大,导致了宋朝的财政危机日益严重,到仁宗末年,便开始入不敷出,亏空越来越大,使宋王朝陷入了更加严重的危机。

  越次入对择术为先

  治平四年(1067年)太子颍王赵顼,即宋神宗继位。当年9月,赵顼任命王安石为翰林学士,召王安石越次入对,君臣际会,共商改革大计。王安石果敢进言:“当今之治,择术为先”,一场巨大的社会变革提上日程,呼之欲出。

  宋神宗登基时,只有二十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据史书记载,宋神宗天性好学,留心治道,读书常常废寝忘食。他继位后不治宫室,不事游幸,勤于政事,励精图治。他仰慕先祖的雄才大略,立志洗刷国耻,扫除胡虏,恢复幽燕,经常找大臣商讨富国强兵之道。

  宋神宗与王安石都是富有雄才大略之人,志向相同,越次入对之后一拍即合。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王安石以翰林学士兼侍讲身份被召入朝。宋神宗早已听说王安石博学多才,特立独行,在地方做官政绩卓著,多次推辞朝廷所封官职,在宋仁宗时曾上万言书提出变法建议,但宋仁宗置之不理。宋神宗即位后,朝中大臣吕公著、韩绛、韩维等人屡次推荐王安石可用,宋神宗便召他为翰林学士兼侍讲。

  宋神宗与大臣商讨国家军政大事,按规矩应先找宰相、副相、枢密使或元老商量,王安石当时并非执政者,还没有资格参与决策。宋神宗求治心切,召王安石“越次”入对。宋神宗问道:“治国之道,以何为先?”王安石答曰:“择术为先。”宋神宗说:“唐太宗何如?”王安石说:“陛下当法尧舜,何以太宗为哉!尧舜之道,至简而不烦,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难,但末世学者,不能通知,以为高不可及耳。”王安石认为只要“择术”正确,不但可以实现大唐盛世,也可以达到尧舜之治,这种引导和激励增强了宋神宗变法图强的信心。

  退朝后,王安石向神宗呈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这是王安石著名的奏章之一,人称“北宋百年第一札”。透过宋王朝 “百年无事”的表面繁荣现象,揭示出北宋王朝所面临的重重危机,并从吏政、农业、财政、军事等各个方面提出了改革方略。

  “越次”入对两人相谈甚欢,以至于他们聊到改革问题时宋神宗更感觉与他不谋而合。当即决定要与他共谋大事,于是把改革大事交给王安石全权负责。熙宁二年(1069年),在宋神宗的支持下,历史上影响深远的熙宁变法便开始大张旗鼓地实施起来。

  新法频出革故鼎新

  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担任参知政事。熙宁三年(1070年),又升任宰相,开始以章悦为谋士,以曾布、章惇、蔡确、吕惠卿等人为变法派的中坚力量,全权主持变法,设置经义局、军器监,成立变法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大力推行改革,浩浩荡荡的熙丰新政就此揭开序。

  从熙宁二年到熙宁九年(1076年),王安石与吕惠卿、曾布、吕嘉向等人围绕富国强兵目标,陆续制定实施了均输、青苗、募役、市易、免役、方田均税、裁兵、将兵、保甲、保马等新法。

  1.均输法。设发运使总管东南六路的赋税收入,负责督运各地“上供”物资,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掌握供需情况,达到供需物资平衡,既保证朝廷所需物资供应,又减轻财政和百姓负担。

  2.青苗法。由农民自愿申报,春天向官府请贷钱粮,半年为期,偿还利息2分,使农民不误农时,限制了高利贷者乘隙盘剥。

  3.农田水利法。鼓励兴修水利,开垦废田荒地,疏浚河道,修建圩堤,受益户出工出料,兴修较大工程,改良了土壤,修浚了汴、漳、滹沱河,熙宁三至九年共修水利10793处,受益田地达363000顷。

  4.保甲法。农户十户一保,五十户一大保;两丁以上人家出一丁,农闲练兵,平时维持社会秩序,战时征集入伍;大保每夜五人在保内巡警,有盗贼、杀人、放火,如知不告者按法认罪,维护社会治安,寓兵于农,减少募兵,节省军费开支。

  5.募役法。改变过去不顾农民农事需要,强迫大批农民长期服役的办法,让农民按贫富等级缴纳免役钱,由官府雇人服役。原先不服差役的特权户按等级减半出钱,称助役钱,安定了民心,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了生产力。同时,也有利于官府统筹劳役,避免了强抓硬派,造成贻误农时甚至家破人亡的悲剧。

  6.市易法。在开封、扬州、常州、广州等重要城市设市易务,收购市场上不易销售的货物,缺货时,由商贩们以产业或金银作抵押,向市易务赊购贩卖。半年或一年之后,加一二分利息归还,限制了大商人操纵市场,防止哄压物价,稳定了市场。

  7.保马法。奖励养马,愿养马者,每户一匹,愿养两匹者给予奖励,扩大并保证了战马来源。

  8.方田均税法。重新丈量土地,按土地的好坏,划等定税,防止豪绅兼并土地后隐产漏税,贫苦农民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负担。

  通过一系列的变法措施,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裁减了部分军队冗员,节省了军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由于变法过急过猛,措施不尽完善,或执行不力,或执法层层变通,导致一些地方百姓负担加重,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

  变法图强成效明显

  王安石变法从新法实施,到守旧派废罢新法,前后近15年时间,变法虽然最后以失败告终,但以“富国强兵”为目标推行的新法,基本上收到了预期效果,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

  1.国库充裕,财政增加。王安石在变法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增加财政收入的措施,扩大税收来源,开征“青苗钱”“免役宽剩钱”“市易息钱”等税收项目,既打击了官僚和豪绅大地主的隐田漏税行为,又防范大商人对市场的操纵和垄断,还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使得国库积蓄大幅增加。到宋神宗年时期,国库较为充裕,可保证朝廷二十年财政支出。据文献《玉海》(卷一八六)记载:京师每年的钱币收入,宋太宗时平均为一千六百万贯,真宗时为二千六百五十万贯,仁宗时为三千六百八十万贯,神宗时则骤增到六千万贯。哲宗初年,户部尚书李常说:“今天下常平、免役、坊场税利钱共五千六百余万贯,京师米盐钱及元丰库封桩钱近千万贯,总金银谷帛之数,复又过半”(《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0七),国家收入总计达一亿贯以上,可以支二十年之用,因而新法的推行,初步实现了富国强兵预期目的。

  2.生产发展,国力增强。王安石变法有利于平民百姓和中小地主阶级,得到他们的衷心拥护,从而大大缓和了阶级矛盾,增强了北宋的综合国力。多项新法的推行,推动了农业生产发展。如青苗法取代了上等户的高利贷,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免役法使农户赋税有所减轻,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田水利法鼓励各地开垦荒地,兴修水利,对发展农业生产起到巨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王安石推行的这些新法,既发展了生产,增强了国力,又减轻了人民负担,使北宋出现了百年未有的繁荣景象。元丰初期连年丰收,农民生活大有改善。

  3.整军强兵,巩固边防。变法为实现强兵目标,以“整军”为中心,开展了一系列强军措施,使积弱局面得以缓解,军事实力有所增强,扭转了西北边防长期以来屡战屡败的被动局面。保甲法的推行加强了对农村的统治,农闲时在家接受军事训练,节省大量训练费用,还可以用来巡查维持治安,战时可以用来打仗,成为全国性的军事储备;裁兵法规定士兵五十岁后必须退役,提高了军队士兵素质;将兵法有效缓解了过去将不知兵、兵不识将的弊端,改变了兵将分离的局面,提高了军队的战斗素质;保马法鼓励保甲自愿养马,既降低了马匹死亡率,使马匹数量大大增加,又减省了官府开支;军器监法加强了对武器的监督制造,增加了武器生产数量,提高了武器质量。这些变法强兵措施增强了北宋的军事实力,收复了失陷两百多年的熙、河、洮、岷、叠、宕六州,扭转了西北战争败局。

  王安石变法是艰难的,甚至不为人理解,但只要心存黎民百姓,心系国家社稷,一心精忠报国,大公无私,总能够将记忆嵌入民族灵魂深处。(来源:微信公众号“翻开江西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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